8月31日,局下发了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并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自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这次“质量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生产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意识,严格履行施工过程首件制度、“旁站制度”、“三检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施工工序管控 ,坚决杜绝施工过程质量隐患和质量缺陷。同时,结合“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自查自纠活动”、“局下半年安全大检查活动”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努力营造企业追求质量、领导重视质量、基层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通知明确了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活动主题是高质量发展,高品质提升。活动重点内容为,一是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二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活动,提倡全员参与的质量理念。三是继续开展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自查自纠活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四是加强各种原材料的质量管控和现场质量核查工作。五是组织一次质量管理征文活动。六是开展一次岗位员工素质提升活动。七是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实体检测专项活动。八是组织一次质量管理现场观摩会。
通知对开展好这次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质量月”活动重点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活动的策划分工,制定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活动。二是各子分公司(局项目经理部)在依据“质量月”活动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可自行组织开展质量知识竞赛、质量演讲比赛、质量“三检制”等专项检查活动。三是加强策划,把“质量月”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成果的平台。创新形式,真正把“质量月”活动办出声势、办出亮点、办成品牌。四是发动员工广泛参与是“质量月”活动的特色。将活动重心下移,多组织员工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五是积极响应各项目属地政府的活动部署。“质量月”活动是全国性的活动,各单位及项目要发挥好中央企业“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全员、全方位的质量提升活动,积极参与各项目属地政府的活动部署,加大企业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的知名度。